【书香远法】以书为炬,悟乡土法治
墨香浸润心灵,哲思启迪前行。近日,重新研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字里行间的思考与感悟,与我在基层法庭的工作实践不断碰撞,不仅更新了我对乡土社会的认知,更让我对法治的本质、乡土的底色,有了更为深刻的体悟与思考。
费孝通先生以细腻的笔触、深邃的思考,深刻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乡土社会的秩序不是靠法律来维持的,而是靠“礼”和“习惯”。初读这一章节时,我尚在校园,对基层法治的理解还停留在书本上的条文与理论。直到走到乡镇法庭,亲身参与每一起案件的接待、调解、文书整理,才真正读懂这句话的重量。
在乡土社会中,民众依附土地生存,重人情、讲道义,形成了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这种社会结构下,人们相处秉持朴素的处事原则,遇有分歧,多以人情道义为考量,进而形成了书中所提及的“礼治秩序”。这种秩序并非无序状态,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和谐,民众无需外在强制约束,仅凭内心的认同与敬畏,便会自觉遵循行为规范。
在基层司法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电话通知当事人相关诉讼事宜时,不少当事人因为不了解法庭工作流程,对陌生来电难免有戒备心,甚至误以为是诈骗电话,不等我们说明完整情况便挂断电话,导致工作推进受阻。此时,若单纯依靠重复拨打电话、生硬讲解法律规定,往往难以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也无法推进工作。
面对这种情况,费孝通先生谈到乡土社会信任体系,唯有依托乡土熟人社会的信任基础,才能有效推进工作。这启迪我们改变了沟通方式,积极联系村里的书记与治调主任,借助他们与村民的熟悉度,由其出面告知当事人我们的身份与工作目的,消除当事人的戒备心理。同时,送达工作不再局限于电话通知,而是主动上门,面对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讲解工作流程与相关法律要求,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各类疑问。实践证明,这种结合乡土熟人社会特点的沟通方式,能够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大多数当事人都会放下疑虑,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确保各项司法程序顺利推进、落地落实。
除此之外,在基层纠纷调解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个普遍事实:采取巡回调解的方式,在当事人熟悉的乡土环境中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村级治调主任全程参与,能够有效降低当事人的心理抵触,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相较于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庭进行调解,巡回调解不仅能够提高调解效率,更能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达成更具执行力的调解协议,取得更为良好的调解效果。
这种工作实践让我深刻体会到,法治的生命力,不在于条文的严苛,而在于是否贴合乡土实际、契合民众需求;法治的传播力,不在于宣讲的频次,而在于是否能融入乡土习俗、获得民众认同。对于乡土社会而言,法治并非抽象的理论或晦涩的条文,而是解决民众诉求、维护民众权益、守护乡土安宁的重要保障。要让法治的种子在乡土社会生根发芽,就必须尊重乡土的传统习惯,兼顾人情与法理,以民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传递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真正浸润乡土的每一寸土地。
合书沉思,感悟颇深。《乡土中国》不仅是对乡土社会的系统解读,更是对法治建设的理性思考。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当以书为鉴、以法为尺,在推进乡土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深耕不辍,既敬畏乡土传统、传承优良习俗,也坚守法治使命、践行司法为民,让法治之花绽放在乡土大地,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位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