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挖出“金乌龟” 村民被骗数万元
近日,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伍某、张某2人涉嫌诈骗案,远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及其公诉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7月6日,被告人伍某邀约被告人张某开车至远安县茅坪场镇某村,冒充气象局工作人员征用山林为由,对村民方某的山林进行取土、测量, 在测量过程中伍某将事先准备的的金黄色乌龟状工艺品及其所谓的“藏书”放入挖的土坑中,然后谎称挖出的“金乌龟”是文物,价值300万元,卖掉后可平分,并谎称气象局知道此地有黄金,提出筹钱购买黄金交给单位,以借款为由骗取方某现金4万元,所得财物伍某与张某二人平分。
2010年9月被告人伍某伙同他人骑摩托车至山东省招远市,冒充山西省电力局工作人员以同样方式骗取潘某现金2.6万元。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2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