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巡回审理一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4月25日,时值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经济带立规五周年之际,远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河口乡金竹村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县法院院长邓琼涛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谦出庭履行职务。县法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河口乡等相关负责人到场观摩庭审,部分村干部、护林员、村民代表到场旁听庭审。
经庭审查明,2022年11月,被告人邹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自家承包山的林木312株,立木蓄积53.513立方米。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嫌滥伐林木罪,因其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致使森林防护功能降低,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补种树木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倡导大家共同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及林业资源的危害性,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并表示将积极补种树木,配合林业部门确保补种树木的成活率达标。庭后,邓琼涛院长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开展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建生态文明。
下一步,远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依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加强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为远安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