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纠纷一天化解 高效双赢握手言和
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远安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延伸诉讼调解职能,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化干戈为玉帛,让身处纷争的当事人尽弃前嫌、握手言和,促进社会和谐。
调解嘱咐两不误 交通事故解决快
2022年11月11日上午9时,远安县法院法官王莉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王莉娟通过对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与各方当事人耐心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完美调解,既满足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王莉娟还耐心告诉双方当事人调解后的相关事宜,确定案件能够妥善完结,最后还语重心长的对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说:“以后开车一定要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当事人连连答应。
意外伤害求赔偿 调解到位暖人心
11月11日上午10时,另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也成功调解。2020年9月13日,原告蔡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禹某违停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蔡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后,禹某负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蔡某住院治疗后进行了伤残鉴定,事故发生前,原告蔡某曾于2020年8月25日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一年。
鉴于此案也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严重伤残,涉及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双方。立案后,王莉娟充分了解案情,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全方位沟通协调。庭前,经过法官再次的以案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情暖人心。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11月11日上午11时,第三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调解。被告易某系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肖某因业务需要,将部分销售货款委托某公司代收,某公司代收后需将所收款项转支付给原告肖某。2019年10月,原告肖某与某公司终止合作,双方进行了账务核对,于2020年8月9日签署了《还款协议》,截止起诉之日被告易某尚欠原告肖某本金17万余元,故原告肖某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
在审理过程中,经王莉娟主持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肖某同意延长还款期限,被告易某承诺尽快筹钱还款。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以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等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省当事人解决纠纷时间成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