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责令限期拆除案
2022年2月23日,远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某某诉远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远安县人民法院责令限期拆除案。
该院受理此案后,为确保案件的公开、公正审理,依法采用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庭审前,为充分确保庭审的公正高效,该院合议庭围绕该案梳理了庭审提纲。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远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的《责令限期清除决定书》是否合法这一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同时,该县司法局组织了5个行政机关共计13人前往庭审现场观摩学习。
庭审后,该案将在合议庭充分评议择期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