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用情服务 高效护航
远安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护航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力度,为远安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创新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注重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民营企业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化解专业纠纷的职业化优势,高效集约化处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积极稳妥调解奥力铸造诉普华重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使两台闲置大型重要设备恢复使用,帮助企业有效盘活固定资产的同时推动企业扩大生产。对涉及职工工资、职工劳保福利、企业债务清偿等案件,尽量多使用简易程序和调解手段,引入在线调解,注重纠纷的内在排除和化解。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审判职能,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行为,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各类纠纷,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克难攻坚,依法助力企业脱困。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高效执结案件422件,标的超千万元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4件。湖北三江航天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返还租赁场地案,该案因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加之涉及人民群众范围较广,社会矛盾复杂,该院在县委政法委及多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将标的场地腾退,为投资近2亿元的军博园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提供保障。依法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强化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长兴机械厂等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尽量不“死封”“死扣”,对有多种财产并存的,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有情服务,支持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依托 “零距离”诉讼服务中心,加强涉诉指导,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紧贴民营企业快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促使更多商事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宣传周期,主动深入工业园区及县内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确保企业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