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责令限期拆除案
近日,远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某某诉远安县某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拆除案,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还邀请了远安县6个行政机关共计13人前往庭审现场观摩学习。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该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清除决定书》是否合法这一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
庭审后,旁听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自己受益匪浅,一位听庭人员说道:“听了这次庭审,我更加直观地感受了执法过程中需注意的细节和程序,了解了防汛抗旱的重要性,提升了我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据悉,该案将在合议庭充分评议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更好的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