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度 有温度
—— 妻子遭受伤害,法院执行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3-02-22 点击数量:551

2023年2月21日,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完成了长达3小时的腾退工作,帮申请执行人拿回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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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家住鸣凤镇双泉村的陈某患有精神疾病,后经过治疗恢复正常。2015年,陈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陈某旧病复发,谢某某不仅未履行好监护义务,将陈某锁在房内,不让其外出,甚至强行停止陈某服药,加重其病情。

2022年7月,陈某姐姐向远安县法院申请撤销谢某某的监护人资格,经法院审理,陈某的监护人变更为陈某姐姐。同年8月,法院判决陈某与谢某某离婚。

判决生效半年已过去,谢某某仍然居住于陈某房屋中,陈某病情好转后有家不能回,有家不敢回。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多次上门与谢某某沟通,但谢某某不仅不予配合,还称自己未与陈某离婚,拒不搬离房屋。为了更快帮陈某回到家中,执行干警决定快速强制腾退。

腾房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腾房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化身“搬运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开展腾退工作。对于谢某某各种抗拒、拖延执行的不当理由和借口,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同时辅以心理引导和批评教育,化解其对抗态度。最终,谢某某配合腾房工作。

 远安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冬云案后说道:维护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既要落实法律的权威,又要彰显司法的温度,在今天的执行案件中,虽然谢某某行为恶劣,但是作为执行法官仍然要善意执法、以法明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路漫漫其修远兮,执行法官们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和使命,民生就是万家灯火,执行就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远安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做到依法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刚柔相济,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