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11家单位齐聚一堂 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朋友圈”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量:925

5月24日上午,远安县法院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林业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共11家单位,召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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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该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孙丽娟宣读了《关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洋坪人民法庭庭长林桂玲详细介绍了县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

各联席单位围绕联动工作机制以及执法司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各单位纷纷表示,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十分及时,搭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平台,建议充分利用好该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细化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忠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凝聚思想共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是新时代赋予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作为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二要服务中心,筑牢生态屏障远安县正在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远安有国家级“沮河国家湿地公园”、鸟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已连续9年到远安越冬,远安全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煤炭去产能和磷化工转型升级,大力开展矿山修复,这些都是工作的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找准职能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实际行动服务中心大局、守护诗画远安,为远安打造“湖北安吉”守牢生态底色。三要深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相关单位的团结协作,各单位肩负不同的职责,要在履职尽责中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合作共赢,共创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要抓好信息共享、违法线索移送、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及联动办理、普法宣传协作等工作机制的具体落实,让联动机制高效运行,确保执法有目的、部门有责任、司法有衔接,共同为远安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