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盗辆摩托车来骑 两人双双把牢坐
8月25日,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二被告双双获刑。
今年4月6日,被告人皮某与黎某相约从湖北省南漳县出发到远安县。二人驾驶摩托车至远安县鸣凤镇一超市门前时,由黎某负责“望风”,皮某采取接线点火的方式盗窃一辆黑色“五羊本田牌”二轮摩托车。盗窃得手后二人连夜返回南漳县。次日,黎某通过现金及微信向皮某支付1000元,将所盗摩托车留给自己使用。被告人皮某于4月21日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黎某于5月6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并将盗窃所得摩托车退赔至公安机关。该摩托车目前已发还失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被告人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据了解,皮某和黎某此次分别是第四次和第二次进“宫”,2009年以来皮某因犯盗窃罪先后三次被判刑,黎某曾在201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如今恶习难改,等待他们的只能是人生中再一次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