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徽|当生活被“声”包围, 法律如何还你安宁?

发布时间:2026-04-09 点击数量:139

许女士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她家楼下的小广场最近来了几拨广场舞爱好者,每天早上,午饭后以及晚饭后都有不少人来跳舞,严重影响了许女士和其家人的学习生活。

许女士的烦恼其实也是很多人的共同困扰,噪音影响休息,长期以来还会危害居民身心健康。当我们被社会生活噪声包围,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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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生活噪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如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家庭及室内活动噪声、商业经营噪声等。

噪音扰民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处罚力度较以前更严格、更具威慑力。

遇上噪音扰民该如何做呢?

如果遇到持续噪音扰民,居民可以先与活动组织者、参与者友好沟通,协商调整活动时段和音量;协商无果的,可向物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由基层组织出面调解劝阻;仍不改正的,可拨打 110 报警。

若社会生活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或虽未超标但持续时间长,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且经劝阻、调解、投诉等途径仍无法解决,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噪声存在、噪声源指向对方、噪声对自身生活造成实质性干扰,以及对方拒不改正的事实。

特别提醒

广场舞、装修、喇叭宣传等活动并非完全禁止,而是禁止“超时、超音量”等扰民行为。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问题,并非“一出现噪声就进行处罚”,而是在经社区、业委会、物业或相关部门进行劝阻、调解、处理后,相关行为仍不停止,且实际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时,公安机关才可依法予以处罚。

邻里之间对正常生活产生的轻微声响(如脚步声、正常说话声)通常存在一定容忍义务,法院一般不支持对合理生活声响的过度敏感诉求。若噪声行为具有故意性、恶意性或持续性,即使分贝值不高,法院也可能认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