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远安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2021年度全县务实创新、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彰,远安县人民法院荣获县“争先进位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远安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突出审执中心地位、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坚持从严建队治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远安县法院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远安践行“两山”理念、打造湖北“安吉”、勇当全省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的新征程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