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奔现诈骗七十余万
9月4日,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解某涉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伪造高管身份 骗取网恋对象七十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8月左右,被告人解某通过手机“陌陌”结识被害人黄某,为取得黄某的信任,只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解某谎称自己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担任某银行高管、家庭条件优越,同时隐瞒自己的真实婚恋状态与黄某交往并确定恋爱关系,解某还许诺要与黄某结婚。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解某以工作需要疏通关系、出差应急等各种虚假理由向黄某索要钱款,以收取现金、透支银行卡、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黄某人民币七十余万元。
拖欠员工工资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5月,被告人解某成立一家餐饮店,截至2018年11月,被告人解某共拖欠11名员工工资共计70000余元。2019年1月至6月,当地人社部门多次责令解某支付,但解某仍不支付。2019年8月底当地人社局先后三次电话短信通知解某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配合解决欠薪问题,解某均未配合。2019年10月14日,在当地公安局民警的教导下,被告人解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与同月16日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员工工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辨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寄语:网络的虚拟性给不法分子虚构事实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犯罪过程中虚假事实多,性别、年龄、相貌等个人情况都可能虚构,通常利用网络恋爱建立感情信任,再编造虚假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因此网恋需小心,恋爱前一定要先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切莫一时冲动,最后落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