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 旁听庭审“零距离” 筑牢廉政“防火墙”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的部署,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切实实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以审促廉的教育效果,7月25日,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谭某某单位行贿、串通投标一案。
县纪委监委、花林寺镇、村干部、检察院干警及该院新入职干警和实习生等130余人参加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敲响明纪警钟。
经查,谭某某为承接工程,其经营的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某区原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曾某某行贿2040万余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共计4936万余元;通过借用其他公司资质,串通投标报价,以18895万余元中标某安置小区工程项目,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鉴于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全部退赃,公诉机关向法庭建议可对谭某某酌情从宽处理。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因自己的贪婪,触碰了法律底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感到悔恨,希望法庭能够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的“现身说法”,让旁听人员真切地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法乱纪的惨痛教训。远安法院“小法徽”普法先锋团希望通过庭审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护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