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远小执再出新招!

发布时间:2025-05-26 点击数量:486

“喂,请问是远安法院执行局吗?我这里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我们刚刚控制住了高某某名下的车辆,请快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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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17点23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通电话打进了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中提及的高某某正是某银行与高某某、张某某、某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立马前往该车实际扣押处,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但因车辆下落不明无法扣押,执行干警于是及时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送达有关手续,请求协助查找并扣押该车辆。

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控系统寻找涉案车辆活动轨迹,对车辆位置展开全面排查与布控。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了该涉案车辆位置,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2025年4月25日,远安县法院与远安县公安局、远安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双方进一步对执行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信息互通、查人找物、拘留扣车、追究“拒执罪”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达成有关共识,形成了加强执行联动建设合作备忘录。此次高某某的车辆被实际扣押,是“法院+公安”开展执行联动合作首次成功实践,也是县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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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远安县法院正在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试点深化执行联动工作,在试点工作探索中,远安县法院持续不断“出招”丰富执行手段的工具箱,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各种行为。

远小执在此倡导: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履行判决书、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心存侥幸、躲避执行,终将难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