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实施“六新”举措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2020年12月,远安法院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该院已连续两届获得此项殊荣。2017年以来,远安法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法院、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自2012年以来连续7次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或市级文明单位、多次在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或立功单位。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文明创建新格局。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将文明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定目标明确的创建计划,形成有责任、有分工、有措施的创建机制,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干警普遍参与。
二是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职业道德新高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春训、庆祝建党周年纪念等活动,进一步锤炼党员党性,增强政治定力。培育的“党课‘加油站’”、“党员‘1+N’朋友圈”党建品牌,连续两年荣获全市党建工作创新品牌。每季度开展一期“道德讲堂”,宣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
三是开展公益文体活动,树立文明单位新形象。成立远安法院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义务献血、普法宣传、文明劝导、送法下乡、义务植树、清理河道等志愿者服务活动。2019年该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被团县委评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贯彻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58名党员全部下沉社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助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县直机关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运动会、红歌颂祖国、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弘扬法院干警“顽强拼搏,争创一流”的奋斗精神。
四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发挥优势凸显新担当。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共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56人。实行“1+3”联系企业服务机制,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五优先原则”,切实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该院服务企业经验连续两次被《三峡日报》头版推介。为防止因疫返贫,积极帮助挂点帮扶村抢抓农时开展春耕备耕的事迹,被中央电视台《现场》栏目直播点赞。
五是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实现工作业绩新突破。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888件,结案7630件,结案率96.73%,审判质效居全市法院前列。创新“先调后导”两步工作法,与相关单位合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源头分流每年减少1000余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司法调解工作受到省市法院充分肯定。在院内推广每周三部门“业务例会+理论学习”制度,注重干警司法职业道德和司法能力的培养,2019年该院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网络阅评工作先进单位”。
六是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实施“执行救助+保险”新机制,开展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20余次,三年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998人次,限制高消费1204人次,2017年集中兑付51农民工工资143万元一事被《人民法院报》《三峡晚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和执行司法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三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余万,减免缓诉讼费50余万元。打造“阳光司法”,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5.22%,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